第三章  村庄性质及规模

1、村庄性质

 通过对河洲村现状经济、社会条件的评价与分析,结合国家、省、市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和发展趋势,本着尊重历史、研究现状、展望未来的原则,确定河洲村性质为:河洲村自然环境较好,有大量水面依据自身的资源和环境优势,以高效农业、渔业养殖,旅游业为主导、商业服务、观光、休闲、于一体生态型的省级小康示范村。

2、村庄规模。

村域发展的规模控制主要通过人口和建设用地两项指标来进行。

1、人口规模

村庄人口规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村庄人口的总数。村庄人口总数为村庄所辖地域规划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人口发展预测根据近几年河洲村人口增长率,以及近几年河洲村年龄构成情况,综合考虑人口自然增长和机械迁移两个方面以及各规划阶段的要求的预测。其发展预测应按下式计算:

Qn = Q0(1+K)n+P

式中 Qn――总人口预测数(人);

 Q0――总人口现状数(人);

     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

     P――规划期内人口的机械增长数(人);

     n――规划期限(年)。

自然增长

2007年底河洲村现状总人口数为1196人,具体人口情况如下表:

河洲村近六年人口统计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1191

1189

1190

1193

1192

1196

机械增长

机械增长是由于人口迁移所形成的变化量。即一定时期内,迁入河洲村的人口与迁出河洲村的人口的净差值。

人口构成

河洲村2006年人口年龄构成示意表

人口阶层

人口数

所占比例

0-18

397

332

18-55

401

335

55-★岁

398

333

 

根据河洲村2001-2006年的人口自然增长情况,以及河洲村人口的年龄构成,结合河洲经济发展现状及趋势,以及与该村妇女主任的交谈,确定本次规划该村近期人口不会有变动,远期有所增加,近期为1198人,远期为1250人。

2、用地规模

为满足村庄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生活活动和优美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村镇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导则》,《湘潭市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导则》结合河洲村的发展用地地形复杂因素等实际情况,规划确定规划期用地规模如下:

2020年,河洲村村庄建设用地20.45公顷,人均用地16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