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社会放活、行政分权和政治强大”的新型治国方略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改革步伐之大、改革范围之广,超出想象;它是在需要改革的时候发起了改革,在需要改革的方向上大大地推进了一步,可以认为,这是一份伟大的决议,是这个时代亟需的大手笔。只要扎实推进,将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
这份两万多字的“改革六十条”中所提出的治国方略,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社会放活、行政分权和政治强大”的总框架。政治强大、放活社会与主要向地方的纵向行政分权三者是协同的,其中,政治强大具有先决条件的性质。
如何治理一个超大型的社会,始终是这个民族的一大挑战,同时也是人类的一个挑战。古人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和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提出的理想是“治大国如烹小鲜”。坚持一种高度集中的政治控制,同时,让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处于一种蒙昧的状态。这种蒙昧和大自然的野蛮或宽厚相匹配,营造了一种天高皇帝远的时空落差,偶然地给地方和民间社会留下了可观但不确定的自治空间。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这种未经充分理性化的政治控制能力逐渐地发展壮大,有意无意地蚕食了社会和地方的活力。只不过在全球化竞争的开放环境下,在反反复复的试错过程中,最终还是留下了一些余地,避免了玉石俱焚式的杀鸡取卵。比如,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社会活力严重压缩,但是在行政上,中央集权并没有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在改革以后,政治控制有所松解,社会活力重新萌发,但是,借助于财政膨胀和技术便利,中央集权肆无忌惮地迅速发展,直接将地方和基层政府逼入不违规就不能开门运转的非制度化境地。
很多人对于政治集中抱有否定的态度,或者只是从一种东方专制主义偏见的套路里来看待它。其实,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建构大概一致的政治认同、保持国家的政治稳定或者说政治一体化都是必须达到的结果。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超大型国家,我们必须以自己的方式实现这个通行的目标。
在改革之后,行政集权化其实部分替代了政治控制来帮助政治系统的一体化,但是,用行政手段来实现政治功能,使得本来就会自动发展的行政集权被赋予了政治上的合理性,变得越来越不可置疑。长此以往,行政集权必将窒息所有社会活力。到那时,致力于反叛体制的内外势力,只会一致地将矛头直指显而易见的政治体制,绝不会有人去控诉貌似中立而且谁也说不清楚的行政过程。不管政治体制如何,行政集权都会走自己的路,哪怕中国分裂成碎片,在每一个碎片里,行政都会像一个会行走的僵尸一样冷酷地毫无人性地趋于集权。这种体制僵尸的毁灭,只能寄希望科学技术的深入发展,但在此之前,怎能让我中华之大一统沦为这种历史诡计的牺牲品呢?
这个二十一世纪的一零年代,其实是一个亟需大手笔的历史关头,而这次全会就拿出了这样的大手笔,真是天佑中华!!!问题是,如果不借助于中央专制式的行政集权,不借助国家对国民经济命脉的直接掌控和经营,政治一体化能够维持吗?
那就必须建设强大的政治。很多人总是把大国政治和小国政治混同起来,或者把政治过度地与制度形式联系起来,因此,一听说要建设强大的政治,立刻就想到了北朝鲜式或文革式的极端控制。实际上,在有一定幅员或人口规模的国家,国家层面的政治生活从来就不需要所有公民的同等程度的积极参与,反过来,建设强大的政治,也本来就无需对所有人实施一体控制。
第一,国家政治和地方政治要分别建设。在中国,公共政治生活主要有或者只有两个层面:全国层面的政治生活与县域内的政治生活,两者相互补充。至于市一级或省一级的政治,实际上只是行政的泛化或者自我美化。对于中国人来说,想象一种遥远的政治与自己有切身的关系,这种能力实际上是比较强大的,至少与美国人比起来,毫不逊色。但要指望大家像关心自己单位、村庄或小区的事情一样去关心全国的事情,那也不切实际。就全国政治而言,这些普通人难道不已经成为基本合格的公民了吗?照章纳税,应征当兵,关心国事,已经很了不起。至于地方政治层面,其实,除了地方精英,还需要有更多的人能够把自己的政治热情从家门口扩展到县域范围或城市范围。
第二,地方政治的发达与国家政治是否一体之间的关系是模糊的。在这个全球化和生态危机的时代,国家规模已经并越来越具有制度内涵,国家之大成为了一种优势,地方政治生活发达如同印度,地方势力很强大,也没有真正威胁印度的统一。
第三,国家政治与地方政治的建设逻辑越来越不同。地方政治越来越被期望是社会的,而国家政治越来越是系统的。强大的政治意味着国家政治和地方政治相互分工,并且都要趋于强大。国家政治的强大对内主要体现为文官政权对于军事力量和官僚体系的强力掌控,对外体现在外交和主权的有效,不给反叛或颠覆势力留下空间。
这次全会提出要建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纪检工作的双重领导和强化巡视制度,强化军队建设,赋予地方更多的财政自主权,健全改进作风的常态化建设,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等等,这都是在建设强大的政治。
有了强大的政治,才能为社会放活与地方自主发展赢得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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