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经纬
方城县城关镇搬运站成立于1969年4月,隶属于城关镇商业公司。搬运站班子成员是抽调村(街)部分干部组成,搬运工来自城关镇各村(街)居民,招募方式为通知搬运工参加搬运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及搬运工没有办理招工手续及粮食关系。上世纪80年代末,由于漯南(漯河至南阳)铁路中断,搬运业务难以维持,许多搬运工找不到活干,陆续离开搬运站,全站仅有毛建华、张小祥、张成付、张云杰、谢松阁等五名行管人员留守并管理该站。1998年5月,城关镇搬运站改制为“方城县凤瑞路土产日杂商场”,
对申振邦等人的诉求,城关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组织专业班子进行了认真调查,通过调查认为,申振邦等人本身就是城关镇各村(街)的居民,无办理过任何招工手续和职工档案,当时上班是临时用工,没有固定工资标准,方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作出的裁定是正确的。
复查结束后,镇政府考虑到这部分人员年纪都在60岁以上,不能从事其他劳动,生活无着落。从多次与这部分人的接触中,亲身体会到他们家庭确实困难,对他们的处境深感同情,本着以民为本的原则,镇党委、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在镇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决定拨款4.5万元给这部分人,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对个别特困人员,镇政府协调民政部门办理了低保。这部分人十分感激,签订了停访息诉协议,保证今后为此事不再上访,彻底解决了城关镇多年来遗留的老大难问题。
从案件解决的程序看,此案已通过了劳动仲裁、法院诉讼、信访三级终结,案件的定性和处理结论都是正确的,上访人再就此问题上访就是无理诉求。但城关镇党委、政府没有简单地一推了之,而是把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责任,通过实施帮扶救助实现息诉罢访。目前,这种因历史遗留问题很多,诸如民师、乡村医生、下岗职工等,他们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为社会做出了一定的牺牲,可现在这批人年龄大了,失去了劳动能力,但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又没有一定的政策和法律依据,这就需要我们各级党委政府正确对待这一问题,要像城关镇政府那样,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实施帮扶救助的角度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反映我党执政为民的理念。
(作者单位:河南省方城县信访局)
(此为原稿,与书刊有出入)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第20期 红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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